日前,邳州市紀委監委對邳州市建筑工程服務中心原副主任李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李穎任邳州市建筑工程服務中心副主任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挪用公款、受賄犯罪。
李穎身為中共黨員、國家工作人員,黨紀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并領取津補貼;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個人名義存儲公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用于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或存款產品,進行營利活動,情節嚴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邳州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會議研究,給予李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的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