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賈汪區紀委監委對汴塘鎮孟省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高付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高付聰在擔任汴塘鎮孟省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村集體收入不入賬,坐收坐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之便侵占集體資金,涉嫌職務侵占犯罪;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財物或向他人索要財物,為他人在承包工程、資金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
高付聰身為中共黨員,在擔任汴塘鎮孟省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期間,黨性觀念缺失,紀法意識淡薄,違紀違法侵害集體利益,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賈汪區紀委常委會、區監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高付聰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