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便民解紛中心的自助立案一體機自設置以來基本沒人用過,據了解是因為當事人不會操作,也沒人講解。老百姓還是要繼續在辦事大廳排長隊辦業務。”
“這樣一臺冷冰冰的機器放在那,換了誰都不會用它進行自助訴訟。一是不會用,二是對新事物不信任、有顧慮。”
“為什么不能安排專人負責引導講解?把這個問題列入‘清單’!”在區委第四巡察組會議上,這樣站在群眾立場的討論已經成了發現問題經常性做法。
討論中的“清單”就是“民生項目清單”。“清單”中按條目記錄著在巡前、巡中、巡后關于被巡察單位在民生領域應當主動作為的事項、群眾期待解決的事項等,可謂是記錄老百姓急難愁盼的“口袋書”。
每一輪確定被巡察單位后,巡察組及時根據被巡察單位職能特點、業務范圍,預先列出“民生項目清單”,分析民眾在工作生活中需要解決的方方面面的問題,以及可能遇到的種種困難;巡察過程中,結合談話、調研、走訪等所掌握的情況,繼續補充“民生項目清單”,督促立行立改;巡察結束進入整改階段,則要求被巡察單位對照“清單”將尚未解決的事項跟進解決。
“民生項目清單”推動了被巡察單位向社會提供了更貼心的服務。今年以來,巡察組通過“民生項目清單”不斷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促進“學生校園卡充值方式改進”、“規范校園超市商品價格”、“加快推進礦塌陷區學校過渡安置房重建工作”等利民惠民事項10余件。
“民生無小事,事事要重視。‘民生項目清單’是通過巡察推動解決民生領域痛點、難點、堵點的有效舉措,也是踐行‘兩在兩同’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具體抓手,又是推動被巡察單位把準職能定位實現高質量發展的現實路徑。隨著‘清單’問題的逐一解決,單位和群眾的心貼得更近了,群眾對單位也越來越滿意了。”區委第四巡察組組長劉世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