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頒布實施已經半年。學習好、宣傳好、執行好監察法,是各級紀委監委的重要任務,是對廣大紀檢監察干部忠誠履職、干凈擔當、做好工作的必然要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推出《案例解讀監察法》系列報道,結合半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學法用法實踐,通過“案例事例+分析點評”的方式,以案說法,幫助大家更好地學習領會、貫徹落實監察法。
【案例】
某市紀委監委認真對待線索處置工作,凡是收到的管轄范圍內的問題線索,均及時按程序批轉監督檢查部門或有關職能部門開展處置工作。
線索處置過程中,紀委監委同時也面臨著向市委組織部回復有關干部廉政意見的任務。市委組織部對于擬提拔使用、進一步使用或交流使用的干部人選,均征求市紀委監委意見。市紀委監委安排其組織部門與市委組織部對接,紀委監委組織部門收到征求某干部廉政意見函后,轉交相關監督檢查部門或審查調查部門提出辦理意見,監督檢查部門或審查調查部門提出的辦理意見按程序報批后,再通過紀委監委組織部門向市委組織部予以反饋。整個工作流程清晰、相互制約,但近期該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同志通過認真分析研究后也從中發現了可能存在的隱患。
比如說,干部A某下一步可能面臨提拔,目前監督檢查部門有其問題線索,也許這些問題反映的情況并不存在,但因監督檢查部門或審查調查部門手頭工作任務較重、一時忙不過來,導致A某的問題線索沒能及時處置,市委組織部征求廉政意見時,可能要求比較急,在要求時間內如果不能及時處置A某的問題線索并予以了結澄清,則對A某的使用就會產生影響。
再比如說,干部B某下一步也可能面臨提拔,目前監督檢查部門也有B某的線索,并已得到處置,經查未發現違紀違法問題。市委組織部征求B某的廉政意見時,監督檢查部門提出了不影響使用的意見,于是紀委監委組織部門向市委組織部作了回復。不久,B某被列為提拔人選擬進行考察。但實際上,該市紀委監委某調查組正在開展的C某案件調查中發現,B某曾應C某要求違規利用手中權力幫助D某獲取不正當利益、同時B某也從D某處獲取了巨額好處。該問題目前因C案尚未調查結束、未作最終認定,故暫未將已發現的B某問題線索轉交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分類辦理。
針對這些情況和存在的隱患,該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同志召集有關人員共同研究,完善了線索處置的臺賬管理、動態更新、及時督辦等工作機制,完善了回復廉政意見必須同時征求監督檢查部門、審查調查部門、案件監督管理部門等意見的工作機制,確保了問題線索處置和回復廉政意見兩方面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解讀】
監察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線索處置情況應當定期匯總、通報,定期檢查、抽查。”對問題線索進行研究處置,是紀委監委的日常性工作和基礎性工作,紀委監委必須及時高效地開展這方面工作,才能確保相關的監督職能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實踐中,承辦部門處置問題線索,應當在收到問題線索之日起30日內提出處置建議,并制定處置方案,履行審批手續,抓緊開展工作,不得拖延和積壓。對于經工作后發現確實涉嫌違紀、職務違法或職務犯罪的問題線索,應按程序開展相應調查取證工作,具備初核條件的應當進行初步核實,具備立案條件的應當進行立案調查,經過調查后需要追究責任的,應當區分情況依紀依法追究當事人的黨紀責任政務責任甚至法律責任;對于經工作后發現所反映的問題線索確實不存在違紀違法情況的,或者雖然存在輕微違紀或違法情況但不至于追究責任的,或者存在輕微違紀情況但已整改到位、已作談話警示或批評教育或誡勉談話的,應當依照規定對反映的問題線索予以了結,并向被反映人通告。通過對發現的問題線索及時進行處置,紀委監委一方面可以加強對轄區內有關黨員干部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另一方面也可以了解掌握轄區內有關監督對象的廉潔自律情況。
實踐中,紀委監委承擔著領導干部任職前黨風廉政意見回復的任務。按照黨管干部的原則,黨委及組織部門醞釀啟動干部選拔任用程序時,均應征求紀委監委意見,紀委監委應當嚴把廉潔關,如實回復組織部門。一方面既要及時高效地予以回復,為黨委及組織部門選人用人做好配合;另一方面更要本著對黨高度忠誠、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把確有廉潔問題的干部人選擋在門外,避免有人帶病提拔、投機鉆營、渾水摸魚,確保黨的干部隊伍的純潔性。在這個過程中,紀委監委日常加快對問題線索的處置工作、提高線索的處置質量就顯得尤為重要,因為只有確保已發現掌握的問題線索得到及時、全面的處置,確保相關問題得到及時地明辨是非,才能提出負責任的黨風廉政回復意見,才能真正做到為黨為國家為社會把好選人用人廉潔關。顯然,本案例中該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積極發現問題、堵塞漏洞隱患的做法,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需要指出的是,紀委監委作為行使監督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深化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任務主體,但不是唯一主體,紀委監委不能“包打天下”。對于組織部門征求干部黨風廉政意見的工作,紀委監委主要是就廉潔方面回復意見,而廉潔方面只是選人用人的“最低門檻”,組織部門除了要看紀委監委的廉政回復意見外,還應當結合其他工作程序充分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積極穩妥、依規負責地選好人用好人,這樣才能共同促進黨風政風的不斷好轉,逐漸營造海晏河清的良好政治生態。
——摘自方正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案例解讀》